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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 四杯子米(1 / 1)

唐森把他的五菱神车装好,开着车,就离开了狗市。他准备先回一趟家,把这些鞋子给整到楼上去。他自个儿觉得,他应该不会再出来摆什么地摊了。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摆地摊的料,去狗市,简直就是白瞎,去丢人现眼的。

他开着车,就进了小区。这回小区的保安倒是没有拦他,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抬杠放人了。他没有走多远,看到了小区里竟然有“爱心箱”。他脑袋一热,吧唧,就停在了爱心箱的旁边。

他坐在车里,点上了一根香烟,看着“爱心箱”上面的几行字,抽了几口。然后,嘴里叼着烟,把车子向前开了一点,停了下来。他下车,把后门打开,从里面抱下来一箱鞋子,放到了爱心箱的下面。他把箱子打开,从里面把鞋盒一个一个的拿出来,塞进了爱心箱。爱心箱不是空的,他塞了一箱鞋子,它就满了。

它满了,他也畅快多了。索性,一不做二不休,他把箱子,一拆一折叠,放到了旁边的垃圾箱里了。他把后门一关,上车去找下一个爱心箱了。找了不下十个爱心箱,才把他那五菱神车里的鞋子,给清空。清空了,他的车,也空了,他的心,也敞亮了。像是一件事情,到了现在,终于可以把它画下一个句号了。

他饿了,他真的饿了。他进到他的屋里,却不知道要吃什么了。他不想吃面条,也不想喝稀饭了,怎么办,不怎么喜欢吃米饭,那就吃一顿米饭吧。其实,米饭焖好了的,那一股香气,总是令人着迷,他还是挺喜欢吃的。他不喜欢吃米饭的原因,其实,也只是一直以来,他都没有吃到过什么满意的米饭。软趴趴的或是硬梆梆的米饭,怎么可能会被他喜欢呢。

他用量杯盛了四杯子米,倒进了电饭煲的铁釜里。四杯子的米,焖出来的米饭,他一个人是吃不了的。但是,米少了,焖出来的米饭不好吃,或者说是,不是软趴趴的,就是硬梆梆的。所以,他干脆就用了四杯子的米,吃不了,可以炒蛋炒饭。

本来淘米的水,可以用的,只是,他觉得没有那个必要。他不会养什么花,屋子里留下来的植物盆栽,基本上都是蜡黄饥瘦的,都像他这个人一样的,没有什么生气。他还没有那个闲情逸致,去摆弄那些修心养性的玩意儿。所以,他觉得淘米水没有必要单独留下来,就把它给倒掉了。

两遍淘米水之后,他又接了一锅水,水高于米的表面一节手指头还要多一点。本来一节手指头就可以了,但是,米提前没有泡,他就多加了一点点的水。他把铁釜放到电饭煲里,又往里面加了一点白醋,放了一点冰糖。盖上电饭煲,选好“程序”,点上“开始”,电饭煲就自己烧饭了。

吃米饭,总要有个菜吧?他拉开冰箱,看了看,没有什么可以炒的菜。是的,简直就是在浪费电。他对着冰箱,吹了一口长长的气,想着,该给冰箱里放一点东西了。什么东西都没有,也是穷的掉渣了,而且是冰渣。吃过饭,去逛超市吧。不是,逛超市,显得很财大气粗似的,他应该是到超市里,去买一些生活用品,更确切一点说,是买一点菜。

他从冰箱里,拿出塑料袋子里的小辣椒,顺带着拿出来了三个鸡蛋。他准备炒一个菜,辣椒炒鸡蛋。他在厨房的台面上,清理着他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小辣椒。这种小辣椒是尖椒,挺辣的。辣的,才过瘾不是吗?刚好可以下饭。

还记得小时候吃的那个辣椒爆小鸡,又辣又香又有嚼劲。辣椒是自己菜园子里种的,小鸡是自己家里养的,来客来亲戚了,小孩子翻沟爬坎的到处跑着去逮小公鸡。现在,不管到哪里去吃辣子鸡,都没有了那时候的味道。

或许是人长大了,那只是一种儿时的记忆。或许是,辣椒不是原来的辣椒了,不是虎皮青椒就是小尖椒,现在大棚里的辣椒居多。或许是,小鸡不是原来的小鸡了,不管它再怎么说是家养的还是散养的,它的肉都没有原来的香了,也没有原来的那么有嚼劲了。

是的,吃起来就像小时候,不小心吃到了泥巴一样的,想吐。现在吃的东西,那就温饱,一日三餐不得不吃。以前吃的,或许是饥饿吧,或者说是一种情怀,一日不一定三餐,但好吃吃得香。

同理,辣椒鸡蛋,也如同辣子鸡一样的,也没有了原来的味道。或许是世界进步的太快了吧,情感跟不上时代的步伐,老了。

他把小尖椒清洗好,放到碟子里。把三个鸡蛋也给它洗好,同样的也给它放到了碟子里。他把美人姜扣掉一块,放到水龙头下面洗干净,也给它放到碟子里。然后,又拿一个碟子出来,备用。

他把小尖椒抓几根过来,直接就放到切刀板上,切成了个个小圆筒状,用刀捧到备用的碟子里去。把小尖椒切完了之后,再把美人姜拿过来,先切片,再切丝,就直接的搁在了切刀板上,备用。

米饭还没有好,他也没有着急着去炒菜。他把手擦了擦,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根香烟,叼在嘴里,点着火,跑到阳台上去抽烟。他拉开纱窗,透过防盗窗的栅栏,看外面的世界。怎么看,都觉得他自己是一个“囚徒”,锁在一个钢铁般的悬崖峭壁中的铜墙铁壁里。更何况,他还看不到自己的翅膀,不知道如何去飞翔。

他闻到一股米饭的香气,更感觉自己的肚皮瘪瘪的。闻到了米饭的香气,也就是说,米饭快焖好了。他也该去炒菜了,虽说是一个人,但是,一个菜还是有必要的,准备都准备好了。他的一根烟也差不多快要抽完了,索性就不抽了。他弯腰把香烟熄灭在杯盖子里,转身去了厨房。

他把手擦了擦,把炒锅从墙上取下来,放到了燃气灶上,打开油烟机。打开火,把锅烧热了,放油。攥着锅把,把油在锅里走一个面,省着当下炒菜时,菜粘锅。油烧热,放入姜丝,煸炒几下,出香之后,就把辣椒倒进去炒。

辣椒炒的差不多了,就把鸡蛋拿过来,磕开来,直接打到辣椒上。此时,用慢火慢慢的烧,等把鸡蛋用锅铲子,搅开铺到辣椒上,慢慢凝固成块了,再开中火翻炒就可以了。放上食盐,鸡精啥的调料,进行调味就可以了。也可以淋上一遍油,也可以不淋,看着差不多好了,就可以出锅装盘了。

他觉得这样炒起来简单,不比先炒鸡蛋来的慢。先炒鸡蛋,鸡蛋是一块一块的,但是不在辣椒上。他这样炒,辣椒上有鸡蛋,吃起来,他感觉更爽,更好吃。当然了,鸡蛋也可以提前在碗里,用筷子搅均,最后再铺到辣椒上。但是,都没有他这样操作来的简单实用。

他把辣椒鸡蛋装到碟子里,把油烟机关掉,把锅直接的拿到水龙头下,直接洗掉。洗好了之后,还给它物归其位。顺便把台面上的东西,再处理掉,他就端着他的辣椒鸡蛋,出了厨房。出了厨房,他把他的辣椒鸡蛋放到八仙桌上。然后,他从冰箱里端出他的酱香豆,顺便还拿出来了一袋番茄酱,也一起的,给它放到了八仙桌上。

米饭当然的也好了,他再进入厨房,拿个碗,拿个木铲,点开电饭煲。米饭香喷喷的,如他所想。他用木铲子给自己好好的盛了一碗米饭,然后把木铲子直接放到电饭煲里,把电饭煲给盖上。从筷笼子里,抽出来一双筷子,端着碗,就来到了八仙桌的旁边坐了下来,准备开吃。

一个人的饭桌,吃的只有饥饱与落寞。他把番茄酱拧开,挤出来一些番茄酱在碗里,然后,再放一些酱香豆,就着辣椒鸡蛋吃着米饭。但米饭才吃了一半,他又起身了。

他起身去了厨房,拿了一个碗出来,把辣椒鸡蛋,扒一些在碗里。他找到烧水壶,接了点水,然后把烧水壶给它插上电。

他回头坐下来接着吃他的米饭。等他的米饭吃完了,热水也差不多烧开了。他把热水端过来,在放有辣椒鸡蛋的碗里,冲了一碗开水。也就形成了一碗热汤,辣椒鸡蛋汤吧。

他辣椒鸡蛋汤还没有喝完呢,就想起来一件事,他给它忘了。什么事,那就是秦雨阳给他的东西,他给忘到了他的五菱神车里,没有给它拿上来。他的车门,这次他可是没有锁的。他自己觉得车里没有什么东西,有什么好锁门的。

那时候,他一个人送快递,满车的货,他都没有锁过什么门。或许是那时候,他养成的不锁门的习惯吧。因为锁车门,上下货的时候,不方便,还浪费时间。之前是车里还装着鞋子呢,他是刻意的把车门都给锁了,可这次,他是刚刚的把那些鞋子,都给它捐出去了,所以,下了车,拔了钥匙,没啥顾虑的就走了。

他想着小区里也没有什么人,会打开他的车门,提他那破车里的玩意儿。但他还是放下了他手中的碗,开了房门,下楼去了。

他下了楼,发现他的车窗玻璃都没有给它摇上来。他把副驾驶的门打开,把车窗玻璃给它摇上来,然后,把秦雨阳给他的东西,提在手上,然后关上车门,依旧没有锁的,就要上楼去。可没有走多远,他又回头了。

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要是有个天公不作美,下个雨什么的,那他的车座子不就被淋湿了。是的,谁能确定老天爷他今天不下雨呢。算了,所以,他就来了个“狼回头”。狼若回头,必有原由。只不过,他是要去关他的车窗玻璃。

他一个手提着秦雨阳给他的东西,一个手打开驾驶室的车门,然后,把车窗玻璃,给它慢慢的摇了上来。他把车窗玻璃摇了上来以后,把身子挪开,直接的用脚把车门一勾,“啪”的一声,车门就给关上了。不过,他依旧是没有锁车门。

他拎着秦雨阳秦大小姐给他的东西,进了屋子。把桌子上面的东西,收拾一边去,然后,把秦雨阳秦大小姐给的东西,就顺手放在了桌子上。小小的八仙桌,一下子就变得满满当当的。

他端起他的辣椒鸡蛋汤,三两下就给它喝完了。喝完了辣椒鸡蛋汤,就不觉得饿了,也就不想再去吃一碗米饭了。算了,不吃了。他起身,把八仙桌上面的番茄酱,还有酱香豆,以及还没有吃完的辣椒鸡蛋,都给它拿进冰箱里去了。他把八仙桌用纸巾擦了擦,然后呢,就把两个碗,一双筷子,给收进了厨房。

他把碗筷放进了水槽,接了一点水。转身把擦过八仙桌的纸巾丢到垃圾桶里,就想离开厨房,去看看秦雨阳秦大小姐给的东西,到底都是些什么。但是,他整个人,还没有到厨房的门口呢,就又是一个转身,回去了。他把碗拿起来,打开水龙头,淋着水,就把两个碗,还有一双筷子,给它洗了出来。顺便一抬手,把电饭煲的电,也给它断了。

这个碗如果不洗,他会记着他的碗还没有洗。这是痛苦其一。其二,现在不把碗洗了,虽然只是两个碗,但是,当他每看到一次,就会痛苦一次,也就更不想洗了。其三,现在不洗,晚饭的时候,当然也不会去洗,那吃过晚饭的碗筷,肯定的也会放到水槽里不动。其四,如此反复,记着是痛苦,看着是痛苦,做着也是痛苦,最后还省不掉去做,还是痛苦。既然如此,那就在自己还没有感觉到痛苦之前,就先把它给干掉吧。

他搞定了碗筷,顺便也把台面给它清理清理,用抹布给它擦一擦。把抹布洗了一洗,然后,用抹布把自己的手擦一擦,把抹布搭到水龙头上,就从厨房出去了。

他坐在那里,从手袋包里,拿出了他的手拎包。手拎包里,什么东西也没有少,什么东西也没有多。不管是身份证,还是银行卡,都好好的在里面呢。当然了,还包括了充电线、钥匙、名片之类的其他是他的东西。总之,不多不少,都是他的。

他又把手袋包打开,拿出来的竟然是他结婚那天穿的衣物。先是结婚时打的领带,接着是穿过的保暖衬衫,再接着就是那天他穿到她浴室里的短裤,再接着就是休闲西裤,再接着就是那件黑色的风衣了。不管是衬衫,还是西裤,还是黑色的风衣,都被电尉斗给尉得棱角分阴,包括那个四角短裤。

他再一次的接触到这些衣物,感觉着不管是料子,还是针脚,都不是他能接触到的级别。还淡淡的散发着一股幽香,闻着都让他自我陶醉。有一种灵魂出窍遨游仙境般的心酥梦麻的感觉,似曾相见,又似曾相识。

他之前肯定是在装着大头熊,所以,他没有注意到这些。现在可不是之前,他清醒的意识到,他和秦雨阳秦大小姐真的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。爱美爱富之心,人皆有之,但也贵在有自知之阴。他的心,莫名其妙的颤动了一下,随即又恢复到了平常。

俗话有云:“是你的,就是你的,不是你的,你也拥有不了。”一切顺其自然吧。物来顺应,去留无异,不悲不喜,不卑不亢。

他把这些衣物又重新的给它装进了手袋包里去了。他准备给它放到一边去,他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场合,需要他穿着这些昂贵的衣物去应景。再说了,他也不需要到哪个地方去应景,也没有哪个地方需要他去应景。这些昂贵的衣服,他需要,但是,没有必要。

他把手袋包,放到一边去,然后,把那个精美的礼品盒子拿过来。他把精品盒子从精美的手提袋里拉出来。精品盒子上,有一朵花开富贵的牡丹花。牡丹花的旁边有两行金色的繁体字:牡丹花开一瞬间,富贵长留在人间。

打开精品盒盖,里面是一个紫檀木样子的长方形的棕黑色的木盒子。木盒子看着挺贵重,大气而又沉稳。光滑细腻的盒面上,用金丝镶上了几个字:归元补神液。旁边还放了一张折叠起来的复古的黄色信笺。

他展开复古的黄色信笺,上面用毛笔写着几列隽秀的黑墨小字:

启:归元补神液,养元气,补精神,早晚各一瓶。圈界异境,耗精元,损神气,易疲劳,勿沉迷。可先熟悉了解后,组团组队前往。秦。

我去,他看完之后,感叹了一句。从这个小小的信笺上来看,他觉得,他好奇的去了一趟圈界异境,她秦雨阳秦大小姐是知道的了。他又没有告诉她,他去了圈界异境,她是怎么知道的呢?还给他送来了“归元补神液”,这是什么意思?他有点懵逼了,我去,世界也太大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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