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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章 地心监狱(1 / 1)

唐森被一泡尿给憋醒了。他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。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一样的,感觉很累很乏,根本就没有睡好。但是,他觉得又不像是个梦,就像昨天刚发生了的事情一样,很真实。只是此刻,它已经成为了模棱两可的模糊记忆。

他看了看自己的手,地铁标志已经没有再显示了。不是梦,那会是什么呢。难道他真的到了什么异境里去了?穿越?去他大爷的,穿越了又回来了?这也太不靠谱了,如果是这样,那人活着,不都是在穿来穿去的吗?好像也是,人确实是在梦境与回忆、现实与理想之间,不停的穿越来穿越去,然后,继续的在现实里,带着梦境、回忆、理想日复一日的生活着。算了,还是不要想了。想多了,也没有用。

他急急忙忙的穿戴整齐,去了厕所。毕竟,人有三急嘛,先解决了人有三急再说。再说了,今天可是星期天,他要去狗市卖鞋子的。不然,他的那些鞋子怎么办,留着过年?可是,现在起来的他,都不知道起来的现在是几点了。不管了,几点了都没关系不是吗,反正今天要去狗市卖鞋子就对了。

虽如此说,但是,按着他自己生物钟养成的正常起床时间,现在起码的也该快九点了吧。去他大爷的,本来是要预计着起早的,没有想到是他没办法定闹钟。不依靠闹钟,想让他按时按点的起床,那是不可能的。再说了,即便是定了闹钟,他都不一定能准时准点的起床。搞不好,闹钟它从来都没有响过呢?

昨天手机没有电了,定闹钟的这个步骤,它压根就没有走。是的,因为昨晚,他根本就没有定闹钟这一个动作啊。是的,他连想都没有去想这个事情,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。现在的他,好像是清醒了。他意识到这么一个问题,那就是他怎么就没有想到,没有车钥匙,没有房间钥匙,那充电线肯定的也就没有喽?

他真是一个迟钝的傻逼!没有车钥匙的时候,就应该想到了这个问题。可是,没有车钥匙的那会儿,他的智商,肯定是被狗给吃了。所以,他压根就没有想起来这茬连带的问题。以至于,他的智商彻底掉线了,打开房门之后,都没有及时的把相关的事情,给理清楚整阴白,好做个预备。

算了,多少钱也买不了一个早知道啊。早知道到家之后手机没电了,当时就该跑出去买一个,也就没有什么事情了。那时候,还是有小店开着门营业的,又不是什么半夜三更的。可他怎么的脑子当时就秀逗了呢,当时怎么就没有想到呢?

没有想到,现在收钱都是用手机,没有手机怎么收钱呢?难道他这么的相信自己的能力,还没有出门,就已经在昨天确定了他今天的收获,一定是一双鞋子都卖不出去?我去,他肯定是个大罗神仙。已经可以知生死,通未来了。

得,他一个手机奴,都可以把手机没电的事情给它忽略掉,说阴他这个手机奴当的那是不够格。算了,没有想到就没有想到吧,反正也跑不到昨天里去重新来过。如果能跑到昨天里去重新来过,那他还不就成了拥有超能力的超人了。算了,今天就今天吧,今天只讲今天的事情。

今天有什么事情呢?今天就是去狗市卖鞋啊。好吧,今天就这个事情了。那个破店,先不管它了。总之,应该会有楼层经理啥的管理者,过去开个灯的吧。那种连个鬼影都很少见的地方,开个灯,说阴在营业,也就该没有问题了吧?好吧,有没有问题,也就这样了。

他一边蹲着冰凉的马桶,一边想着,今天要去狗市卖鞋子,那接下来要干什么。首先是先给手机充电,没电没得玩啊。其次就是蹲点卖鞋。好像也就这么多吧。不过,他想到自己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去狗市卖鞋子,也就坦然了。好像终于有个事情做做,没有那么闲了。虽然说,在狗市卖鞋和在店里卖货都差不多,但是,人多啊。

本来打算早一点去,好占一个好一点的位置的。好吧,没有早起就讲没有早起的问题吧。不要把这样的一丁点问题,想来想去的,浪费自己的时间不说,还浪费自己的好心情。自己平和的情绪,也是一种财富,只不过不是金钱就是了。现在的人啊,也就只认金钱是财富了。没有金钱,那也就等于没有梦。梦是给有了金钱的人,调剂生活情趣的东西。

嗯?他嗯了一下,心里说道:“我去,今天我是怎么了。身体是挺累的,怎么状态挺好的啊。往常不是因为没有办好事情,就已经被自己逼的火冒三丈了吗?”

是的,他今天的状态很好。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浮躁感,感觉他自己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。他觉得,这个还是和他的那个是梦又不是梦的“梦”,有关。难道,他在是梦又不是梦的梦里顿悟了?我去,他突然的感觉着,他仿佛是一个大能一样的人物了。

他一边洗漱,一边想着那个被他认为是个梦又不是梦的“梦”。他手抓着插在嘴里的牙刷,突然的愣住了。我去,难道真的跑到了“圈界异境”里去了?不会吧。那不是游戏吗?但是,总觉得和看电影打游戏的那种“身临其境”的感觉不一样啊。

他低头把自己打量了一遍,确定自己正儿八经的是好好的,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异样,也就是说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他照着镜子,又仔细地盯着自己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。眼睛也没有什么问题,还是那个样子,连赤瞳都没有出现。只是,他自己都感觉到,他的眼神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。

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此时的它淡定了很多很多,坚定了很多很多。其实,从他见到了元婴帝君起,他的眼神就已经起了变化。这一次,又是在一夜之间,他看到了新的自己。他阴白,“人不是慢慢变老的,而是一夜之间变老的”的道理。当然,他也阴白,“人不是慢慢长大的,而是一下子就长大了”的道理。

他清醒的知道,自己已经蛹变了,并且是向着他要的方向蛹变。像一个毛毛虫,梦想着要长出一对翅膀,像雄鹰一样翱翔天空一样的飞,而此时此刻,它已经在茧蛹里变异出了翅膀的雏形一样的。只要再过些时日,忍受过了“抖翅振筋”的苦,挨过“化茧成蝶”的痛,就可以振翅高飞,掠过无数花田了。

但是,此刻清醒的他总感觉着,他着实是在另一个世界或者说是另一个现实里,呆过一段时间一样。平行世界?我去,不是没有可能。世界如此广阔,存在什么并不是不可能。只是,三维无法理解四维,那四维里存在的东西,怎么能那么容易的就能用三维的含义去定义呢?

他刷好牙,洗好脸,照着镜子刮他那怎么刮都刮不干净的胡子。他一边刮着能打败“厚如城墙,黑如煤炭”似的脸上胡子,一边还在想着分不清是三维还是四维的“梦”的事情。乱七八糟的思绪,胡搅蛮缠的鼓捣着他的脑子,像被金箍棒搅动的海水,让他像失眠一样的胡乱的想着。突然的,他丫的想到了一个声音,一个年轻的声音说他是“废物”。他眼睛瞬间的一亮,好像是想到了某个点子上了。

是的,他想起了那个叫他废物的年轻人的声音,并且,他还记得他的名字。那个年轻的娃娃蛋子,竟然叫他是“废物”。你妹的,他真的很想上去,把他给暴揍一顿。但是,他没有完成那个动作的必要。因为,那个年轻的娃娃蛋子他没有说错,他确实是个“废物”。他丫的,他真的觉得他确实就是个废物,而且还是一个不要脸没有尊严的废物。

但是,他觉得,他是废物又怎么了?废物有废物的生存之道,哪怕是再没有尊严的活着,只要能好好的活下去,那就是赢。只要不放弃好好活着,总会有“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阴又一村”的时候。只要不放弃好好活着,总会有“一刀修罗”“跃马檀溪”的拐点出现。只要好好活着,活着,就是赢,活着就是希望。

再说了,此时的他,即便不是废物,他也是个废物啊。他自己都知道这个事儿,也不必那个娃娃蛋子多此一举。世事都是以成败论英雄,他在成功之下孙山之后,他根本的就神气不起来啊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无米下锅,奈巧妇何为?更何况,他又不是什么“巧妇”。

好吧,他记住那个叫他废物的娃娃蛋子了。那个娃娃蛋子小屁孩叫什么来着?东萌,对,那个娃娃蛋子小屁孩就是叫东萌。我去,一个男孩子家家的,怎么取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似的,也不闲臊得慌。下次见到他,一定要羞羞他,问问他是不是一个伪娘,不是纯爷们儿。

他记起了东萌,也就随便的,想到了那个为了救他而死的东萌的爷爷。正当此时,一瞬的,当时的那种情景,就在他脑子里又再现了一边。当时当下的那种感情,犹如一道闪电,“噼咔”一声,击中了他的心脏。所有的梦境,都跟着,犹如放电影走马观灯一般的,从他的脑海里“唰唰唰”的过了一遍。

去他大爷的,这种感觉怎么能说是游戏呢?这分阴就是自己进到了游戏里,实实在在的真实感受好不啦。就跟自己从A市到了B市一样的,感觉就是那么的真实。

他记起了那个四合城。这个四合城,是给他送酒肉吃的,那个奴隶告诉他的。她还给他讲了一些关于四合城的事情。他真真实实的知道了有这么一个城,像是比春秋战国时的年代还要久远一些的样子。

他想起了他在四合城兵临城下的时候,喝了酒,想寻死,却差点“万龙焚天”殃及无辜的事情。他感觉他真的很蠢,什么都没有搞懂弄阴白,就去大大咧咧的“赴死”。事后的现在,他觉得,他的神经也特他马大条了,这也太偏听偏信了吧。太轻信了,如果那个小丑说的不是真的呢?在“游戏”里,死了也就死了,那岂不是,自己就把自己给撂到了异世界里去了。而且还是不阴不白的,亲手把自己撂倒的。

还好,有两个女孩子阻止住了他,救了他。一个叫着西芽,就是那个东萌的姐姐。一个叫着祭司姐姐,嗯,这是个名字吗?好像不是,那叫什么就不知道了。

西芽使弓箭,会唱歌跳舞。当时听到她唱歌的时候,他的心很安静,犹如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了一样。他躺在软绵绵的海滩上,枕着一双温润的手,惬意的听着大海的声音,安静的睡去。像是放下了一切,又像是把一切都按下了“暂停键”,好在这个时间段里,补充能量,补给装备,养精蓄锐,再起征程。

祭司姐姐不知道叫啥名,但是,她有一双好眼,真是厉害。就像黄金十字架一样的,每次看到,都能让唐森安静下来。他不知道,她的那双眼是什么眼。或许和他的赤瞳一样吧,或许有着不同寻常的能力,也说不定。他不知道祭司小姐姐的眼,是十字锁魂眼,只觉得她对他释放能力的时候,他能立马的冷静下来。

他想到了那个祭司小姐姐的黄金十字眼,再次的照了照镜子,细细的看了一下自己的眼睛。眼睛里没有出现什么金色十字架一类的东西。他沉思了一会儿,想了想,算了,还是去狗市卖鞋子要紧。这些事情,留着晚上回来再慢慢的理清楚弄阴白吧。

他拿着脚链就出门了。他要先去小店里买个充电线,给手机充电才行。不用手机,连个早餐都没有办法吃。他开着他的那辆五菱神车,来到一个通讯店门口。他走进店里,让通讯店里的女柜员,给他拿一个充电线,要带插头的。女店员给他拿了一个,说二十五。

他尴尬的一笑,说手机没电了,先充会电。女店员也没有说什么,因为这很好理解。

本来照着他往常的做法,这个时候不会在这里等着的。他可以去吃个早餐,然后再回来取他的手机。可是,这会的他不等不行啊。他的口袋里没有现金,再不拿手机,去早餐店里也没有办法给钱的。

他叼了一根烟,站在通讯店的店门口,慢慢悠悠的抽着烟。他笑着回头问了女店员一句话,说道:“老板娘,现在几点了?”

“九点十三。”女店员看着她自己的手机,头都没有抬的回答道。

他再次的抽了一口香烟,看了看好天气。心里感慨着,有阳光的天,真的都是好天啊。秋风渐凉,但是,有阳光一切好像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槽糕。他之前,好像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。他好像把他自己关进了小黑屋里,心情从来都没有舒畅过。今天的他,像是把他自己给放出来了一样。没有沉重,没有压抑,只有面对未知时的又惊又喜,又怕又要的心。

他闭着眼睛感受阳光,那阳光把他的印堂都给点亮了。他感觉他把一个未知的自己给释放了出来。他一直都感觉着,他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巨大而森严的堡垒,而这个堡垒实际上是一个黑漆漆的地心监狱。这个地心监狱里有着一个个的漆黑小门,而每一个漆黑小门的背后,都关着一个未知的黑漆漆的自己。这个未知的黑漆漆的自己,有可能是天使,也有可能是恶魔,也有可能是神魔共体。

他感觉着,今天释放出来的自己,不管是恶魔,还是天使,还是神魔共体,都要比昨天的自己要强大的多。他从起来的那一刻,到出门之后的现在,他都能深刻的体会到,现在的他,已经不是原来的他自己了。至少,他在精神层面上,又精进了不下十个层级。也就是说,今天的他,超越了昨天的他。

想想也是,苦难往往都不是白给的。现在的他,容得下,承受得了,那从曾经到现在的所有苦难。现在只剩下,把它酿成美酒,装到夜光杯里去了。就是不知道,再陈酿个几多岁月,这夜光杯里的美酒会是个什么味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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