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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温柔的慈悲和廉价的责任(1 / 1)

他能说什么呢?他不知道说什么。他把眼眸收了回来,继续把焦距缩放在“雨夜森林”那四个字上。他苦涩的笑了笑。

这是他和彭瑶做笔友的那分儿,他所使用的笔名。他或许忘不了了吧。哈哈哈,他是肯定忘不了了。只是再好的感情,也经不起时间的雕琢,即便是它已经变成了亲情。散了,也就散了。只是可怜了他们的女儿心怡。

世事难料,苦日子都能过下去,却为什么最后会分离呢?难道是因为两个人相处久了,世俗生活的那些“柴米油盐酱醋茶钱,琴棋书画箫剑弓马”的琐碎,会把“在天愿作比翼鸟,在地愿做连理枝”的两个“有情人终成眷属”的人,磨损成“温柔的慈悲”和“廉价的责任”。与其“相濡以沫”的扛着“廉价的责任”,倒不如“相忘于江湖”般的“温柔的慈悲”。

唐森他还记得,在S大都市T镇,他第一次把彭瑶送到公交站台时的情景。那是他去S大都市投奔韩施凌,还没有过两个月呢。他刚刚的找到了工作,新人新手新毕业,还不是计件,是计时的。做女人的文胸,确切点说,就是做女人敏感部位上穿戴的“精致”内衣。两三百度的高温,模压成型,他就是那拉着海绵布料,做罩杯的操作工。

在两个银海上面,铺上一层遮银海的海绵布,头顶着两个银色的火焰山,“啪叽”一下,火焰山落下,与银海严丝合缝,释放出一种极致魅惑的毒烟。盯着仪器上设定好的时间倒着数着秒。有时候是三十秒,有时候是六十秒,有时候是九十秒,当然,更长时间的也有。

有时候要在那两个罩杯里各放一个海绵垫,好把文胸托的很有型;有时候要各放一个小小的油袋,给罩杯定型;有时候还要各放一个巧夺天工的钢丝,就是那钢托。这是他这个操作工要做的,至于前头工序贴布下料啥的,后续工序修边缝纫啥的,好像和他无关,不,是根本和他无关。

那时候,他所在的工厂公司有好多好多的女孩子,花花绿绿的,比学校里的女学生要好看的多了去了。他在一楼操作间,而那些女孩子基本上,都是在二楼三楼或是四楼。每次看到她们单独一个或是两两结队或是三五成群,迎面走来的时候,唐森都觉得她们特别的妖艳动人。不管是花枝招展的,还是妩媚多姿的,还是逸趣横生的,每每的都能让他有点情不自禁的血脉偾张,欲罢不能。对天发誓赌咒般要好好干,等将来那一天挣了大钱,他一定要挑她们中最好的一个当媳妇。

下班回宿舍休息,有时候闲得慌,他会把当天见到过的漂亮又有情趣的女孩子,在脑海里给她想上一想。每每如此的时候,他都会感叹般说一句:“大都市的水,果然养人。”他在这个S大都市里,还没有呆上个两个月呢,就已经忘记了包括“高考失利,黄俊雅”在内的所有事。他也第一次切身实际的懂了“指头告了消乏”是什么意思。

都说“上有天堂下有苏杭”,但唐森他没有去过那“苏杭”,更没有见过“天堂”,他只是坐车赶往T镇时,在S大都市里穿插了一次,就已经觉得这个S大都市,才是真正意义上的“魔幻之都”,简称“魔都”。他还没有见过那些“灯红酒绿,纸醉金迷,千呼万唤始出来,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更没有见过那些“几处早莺争暖树,谁家新燕啄春泥。乱花渐欲迷人眼,浅草才能没马蹄”呢,就已经堕落了。

他忘了来时“风雨飘摇,江山不稳”,走时“气势如虹,不撞南墙不回头”了。他迷失了他自己,他没有喝孟婆汤,就已经把今生来时路给忘了,更何况他还不信轮回转世,那管它前世往生。

正当他想在网上寻奇猎艳般想找个女网友,而去上网的时候,他再一次的登上了他的即时通讯。他加了一个女孩子,而这个女孩子,竟然是他的笔友。他们聊的很开心,以至于又让他回想起了他的“年少轻狂,意欲仗剑平四方”,“七尺男儿汉,顶天立地立神龛”。突然的,他就有些感伤,感伤自己,感伤世事弄人,并且,对自己的迷失,感觉十分的惭愧。

后来,他们又聊了两次,那彭瑶竟然说,要过来看看唐森。走上社会了,唐森也没有介意,说:“好的啊,你过来吧,我接你。”

彭瑶来的那一天,是一个休息日,大家都休息。他发第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块,没有什么钱,但依然硬着头皮,陪着彭瑶逛他那镇上的街市。唐森他很开心,虽然有点窘。彭瑶也很开心,倒显得比在校时开朗了很多,也变的更女人了。她还学会了简单的化妆,甚至还涂了一点淑雅的口红,修了眉毛。

她头发黑亮亮的,由上学时期的短发,变成了中长发。用一个“卡哇伊”卡通发饰把它扎成了一个马尾,在肤白如雪的两肩上,扫来扫去的。她穿着显青春魅力气息的阳光色系的吊带衫,把那胸前的两个正常发育的香瓜,兜的很紧。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牛仔裤,把身姿塑了起来,本来就细长的腿,更显得有姿势了。脚上呢,还穿上了五厘米左右的高跟鞋,让她散发出了都市丽人般的气质,不再像个村姑了。

她一点的都不扭捏,笑起来也很放得开,都是张大着嘴巴,恨不得能把满嘴的皓齿笑出三十六颗来。她在一家H国企业里上班,是一个仓管兼着文员。新出来的小女生很单纯,做事情尽职尽责,没有虚与委蛇,也很诚恳,被她的H国派驻过来的老板所赏识,让她还负责着公司报关的事情。当然,工资也是水涨船高了,像是一个白领的待遇了。她也开始的学习海关知识,准备报考报关员。

她一直都喜欢着唐森,只是没说。想想也是,天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情,唐森刚好加了一个女孩,她刚好就是彭瑶呢。刚加的没到一个星期呢,她就要从B市W镇跑到他在的这个S大都市T镇上,来看看他工作找的怎么样呢。通讯上,电话上都能解决的事情,她为什么要跑过去呢。或许是一年多,她没有见过他了吧?

B市和S大都市离的不远,做高铁二十多分钟吧。但从W镇到B市中心上高铁,却要倒一次公交车,一个多小时左右吧。当然了,到了S大都市的高铁站,再到唐森所在的T镇,也要倒一次公交车,一个多小时左右吧。彭瑶六点在B市W镇就开始出发坐公交车,到了将近十二点的时候,他才见到了在T镇某个公交站台边,接她的唐森。

那一刻,彭瑶真的很开心。心都像花儿一样绽放了。有道是,女儿为谁妆,花儿为谁红?不是有一首歌吗,叫啥“羞答答的玫瑰”。它的歌词写的真好,写词人就是个诗人,看它的起头是这样的:

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

慢慢地绽放她留给我的情怀

春天的手呀翻阅她的等待

我在暗暗思量该不该将她轻轻地摘

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

慢慢地燃烧她不承认的情怀

清风的手呀试探她的等待

我在暗暗犹豫该不该将她轻轻地摘

显然,彭瑶这朵花,是静悄悄地开了,也慢慢地绽放了,但她毕竟不是花啊。当那“近水楼台先得月,向阳花木易为春”的时候,她勇敢的“山不过来,我就过去”。她孤身一人,燃烧着她承认的情怀,踏上了觅爱之旅。

唐森接到彭瑶,在公司附近一家“陕西风味”里,吃了两碗凉皮。他们就像自来熟一样,只是那时候的唐森,倒是有几分拘谨,顺带着还有几分“一分钱憋死英雄汉”的窘迫。再也没有了上学时,那份坦然,那份从容,那份自信,那份不羁,只是相对的倒是多了几分青涩,几分不安,几分自卑,几分安分。

付钱的时候,是彭瑶付的。唐森要付,彭瑶却坚决不让唐森付。她说,唐森他刚出来,用钱的地方比较多,要省着点花。现在她出来一年多了,工作稳定,收入还不赖。她先付,算是唐森欠她的,让唐森记着,等唐森有钱了,要唐森记得一定要还给她。或许,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让唐森还。只是,这辈子唐森他也还不完了。唐森他注定要欠她的,而且,还是一辈子。

彭瑶参观了唐森的六人宿舍,她看到唐森睡在中间上铺的时候,很是心疼。因为那里有一盏白炽灯,就亮在了唐森的床铺上方很近的地方。可她心疼也没有用啊,新出来的男孩子,总是要比刚出来的女孩子,要苦的多,受委屈受得多啊。但是,只有这样,一个男孩子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啊。不过还好,至少唐森他还有一个床铺可以睡。

为了赶上B市W镇的末班车,彭瑶下午三四点的时候,就要坐S大都市T镇的公交车走了。唐森要送她到火车站,她依旧固执的不让。说,浪费钱,钱要省着点花。上车的时候,她对唐森说:“拜拜,我下次有时间再来看你。”

可她在公交车开走之后,却差点的哭了出来。她觉得,他们根本就没有未来。她怕,她很怕。她很希望能和唐森走在一起,却害怕伤害到了唐森。她不希望那样,因为,唐森在她最黑暗的日子里,给了她黎明的曙光。他用他那激昂澎湃而又言之凿凿,天马行空而又妙趣横生,虚无缥缈而又情真意切的语言文字,照亮了她卑微到尘埃里的心,也拯救了她随时都会堕落进污泥里的灵魂。

她不敢去爱,却爱上了,想逃避,却追的更近。心已经不是她的了,在很久之前就不是她的了,她能不追的他更近?灵魂因他而燃烧,不管她跑的有多远,它始终都在为他而燃烧。

唐森却在彭瑶身上犯了迟钝,他觉得只是见见笔友,又是校友,都没有上大学,同病相怜。彼此之间,之前也没有见过面,现在见了,认识了,在以后的岁月里,相互加油打气罢了。连韩施凌都看得出来的事情,唐森却看不出来,他还算是情场高手吗?不过,他是情场高手吗?他真的谈过恋爱了吗?或许,他就是一个情感白痴,一个傻B罢了。。

唐森他正看着“雨夜森林”发笑呢,突然的蓝色泡泡一收,把他整个人都给束缚住了。但是那一个个的“窗口”却还停留在原地没动。唐森他瞬间的感觉不适,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力量,要把他窒息了一样。他猛地情绪暴涨,撑大了双眼,想把这种突发情况搞清楚,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
只见他双眼泛着红光,冒着杀气,眼白爆着道道血丝,直勾勾的瞪着“怨瞳”,盯着那程序代码又上窜起来的“窗口”,心里有一万头羊驼在犇腾。“马德,谁要阴我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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